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全流程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全流程)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 及时发现问题 , 并能迅速处理 , 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 , 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 , 特制订本制度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到的产品 , 包括:外购产品、外协产品、自制品和最终产品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 , 防止不合格品的预期使用 , 确认交付的方法和规定程序 。
第二章 不合格品控制
第四条 不合格品控制中的术语和定义
不合格品—未满足明示、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或其它不期望的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降级——为使不合格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
报废——为避免不合格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
第五条 不合格品控制的职责划分
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 , 负责确定不合格品 , 对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理
制造部负责对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标志、记录、隔离 , 并参与评审
供应部负责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标志、记录、隔离 , 并参与评审
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和让步接收的会签
技术副总经理代表公司负责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和让步接收的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重大不合格品评审结果处置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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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不合格品的分类
1、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品 , 可列为轻微不合格品:
外购物资由于外观、包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生产过程检验过程中出现个别(数量很少)的不合格品情况
2、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品 , 可列为一般不合格品:
同一供方提供的同一型号、规格的外购物质单独批次不合格情况
生产过程同一工序出现连续的同一质量问题
同一质量问题的连续退赔
3、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品 , 可列为重大不合格品:
同一供方同一外购物质进货检验中出现连续批次不合格情况
同一产品出现批次(数量大、性质严重)不合格情况
装箱缺数或错发漏发 , 同一批规格产品(数量较大)同一质量原因退货、退赔 。
第七条 不合格品的确认标志、记录和隔离
(一)自制不合格品的处理:依据产品技术要求、检验规范 , 在生产进行检验和试验时 , 对发现不合格品要进行确认 。经确认的不合格品 , 应加以标识 , 进行隔离 , 并填写不合格项目报告单或质量信息反馈单 , 并做好记录 。
(二)外购不合格品的处理:外购不合格品由理化室理化员确认理化指标 , 仓管员确认实物数量 , 物质部进行标志、记录和隔离 。
(三)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生产工人进行标识、隔离 。
(四)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 , 由品管部负责确认标识、隔离、记录
(五)已交付或成品库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 , 统一由品管部负责进行标识、隔离、记录 。
(六)凡已确认不合格品不得任意放行 , 质检员及相关部门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 , 并上报品管部 。
第八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品管部按“不合格品报告单”根据不合格品的程度和性质 , 划分不合格类别 。1、对轻微不合格品授权质检员提出评审和处置意见 , 经批准后执行
2、对一般不合格品 , 由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然后由品管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 并提出处理意见 。
3、对重大不合格品由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由品管部审核上报技术副总经理 。技术副总经理组织制造部、技术部、品管部、责任部门参加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 , 提出处置意见 。
第九条 不合格品的处置
1、品管部组织不合格品的处置 , 有以下几种方法:
1)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