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二 )


2 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
3 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
4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
5 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
6 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
7 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
8 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
2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 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
4 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
5 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
2 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
3 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
5 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
6 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
7 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消防机关及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或是自己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四定、三不交”即:
1 定隐患性质,如: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不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 。
2 定整改措施:根据隐患性质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
3 定整改负责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负责人 。
4 定实施整改时限,根据整改隐患因素定出解决隐患所需的最短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