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财政局登录入口地址( 三 )


(九)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进程
以信息化促进金融业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着力加强信息化对改善金融宏观调控、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机构经营能力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着力提高金融信息化管理水平和信息系统运行水平,完善金融业网络结构,提高网络安全级别;推动各金融机构在数据集中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灾备中心建设 。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兑现扶持激励政策
6.给予拟上市企业资金扶持和财税优惠政策 。对在南宁市金融办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扶持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和程序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若干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09〕84号)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融资过程中,对自有划拨土地不涉及改变用途的可采取一级市场租赁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待融资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有未到期租赁费用的,可冲抵土地出让金 。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行政性收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或减免 。对拟上市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经评估增值转增股本的,以及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取得股权分红派息或上市限售期满满后股票套现时,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7.设立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南宁设立政府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提供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国内外企业来我市组建创业(风险)投资企业 。落实好国家对创业(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
8.给予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试点县、城区(开发区),市财政按照规定给予保费补贴,并逐步建立、完善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
(二)实施金融人才战略,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三)加强金融业发展的政府推动和协调服务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