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双鸭山社保最低缴费标准,最低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2352元≤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1176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5%+2.5元;个人2%+2.5元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6%;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2%;个人:无需缴纳(按行业风险)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机构参保
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兴大街235号
电话:0469-4629935
双鸭山矿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一马路铁路运输处后楼
电话:0469-4014540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3763.2(分100%和60%两个档)
医疗保险:3763.2*60%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10%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双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兴大街235号
电话:0469-4629935
双鸭山矿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一马路铁路运输处后楼
电话:0469-4014540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通知!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 , 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服役及服刑人员) , 未参加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个体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 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温馨提示:社会养老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 不能重复领取待遇 。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流动进行转移 , 缴费年限按照现行各险种政策相关规定认定 。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随户籍转移 , 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
2、参保业务办理
城乡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和指定缴费银行存折(银行卡)复印件2份 , 到户籍所在地村、乡镇(社区)进行申报 。
温馨提示:行动不便的城乡居民可以委托亲属代办 , 代办人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 。
3、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 。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 , 将保费足额存入缴费存折或银行卡 , 银行统一划扣到财政专户 。
4、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从2021年开始 ,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个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