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8篇( 十 )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紧急状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状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
(一)特殊天气 。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
(二)严重堵车 。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
(三)交通事故 。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
(四)其他状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
三、状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状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1**********]或向镇政府([1**********])报告 。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 。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状况后紧急状况发生地村委会务必立即向镇政府报告 。紧急状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状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
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状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状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