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8篇(12)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带给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 。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状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 。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 。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 。沿线各村要用心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个性是司机朋友用心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 。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 。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八: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 。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