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8篇(19)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Ⅳ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Ⅲ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 。个性重大 Ⅰ级、重大 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 。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8篇】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
3持续与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
2.3.3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提来源理意见 。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
3、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Ⅳ级四级 。
3.1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Ⅰ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个性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Ⅱ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