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有太多不配有的光环

我身上有太多不配有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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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并不是一个好孩子,偷喝酒、偷东西的事儿都干过 。直到现在,我都感觉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做的也是一些很普通的事情 。
我内心深处也有些幽暗的成分,只是因为同时存在一些保守的成分,所以不至于酿成大祸 。
高中时,有一次和同学喝酒,我一口气就把一大扎啤酒干了,居然都没喝死 。当时我在六楼,楼下有个同学喊我,我喝醉了,要直接跳下去 。要不是后面有个同学紧紧抱住了我,我可能那时就摔死了 。
因为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更加认为,人是需要家长和老师管教的,也是需要道德和法律约束的 。
我只是一名普通老师,
算不上什么“小王子”
高考时,父母给我填报了法律专业,我当时都不知道什么叫“法律” 。1995年,我来北京读大学,这也是我第一次来京 。很多人会说我有讲课天赋 。其实,我小时候结巴,特别害怕在别人面前说话 。刚来京时,我的普通话说得很不好,经常遭人嘲笑 。
1999年,我还在读研究生期间,曾给自考生讲课 。讲课的目的是为赚钱养活自己,这个目的一点也不伟大 。
2005年,从北大法学院博士毕业后,我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师 。三年后,我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 。这是我校学生层面评出的奖项,评选结果公布那天,恰好是我31岁生日,这个荣誉也成为学生们送给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
同学们之所以愿意听我的课,也许是因为我把一些枯燥晦涩的法律条例,结合一些曲折离奇的案例和个性化的语言,讲得尽量通俗 。法学,尤其是刑法学,是非常严肃的 。如果通过趣味性引导的方式,能够让人感兴趣,那也未尝不可 。
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学习刑法?是因为凶杀、暴力、色情的内容吸引眼球吗?也许有这个因素,但这绝非关键性的原因 。如果把人类的知识比作一棵大树,刑法不过是这棵大树中一根极小分杈中的枝条 。但这根枝条依然有对普遍真理的追求,正是这种对真理的追求拨动了人们的心弦 。
我现在带的研究生或本科生,很多都是95后、98后甚至是00后 。身为老师,回到学生中,我总感觉自己不会暮气沉沉 。不知何时,学生们开始叫我“刑法小王子” 。
我给学生们写留言时,喜欢写“希望你成为法治之光” 。他们是中国法治未来的中坚力量,如果他们能够成为法治之光,就能够照亮周围的人,也照亮他们自己 。这个留言,其实也是写给我的 。
每个人内心都有幽暗面,
每个人心里都隐藏着一个“张三”
我经常反思我的不够勇敢、自恋和偏见,也反思“法律技术主义” 。自我反思也成为我对学生的告诫 。讲完案例后,我经常会提醒他们,学习法律时千万不要陷入技术主义,法律永远不会超过社会常识的限制,法律人千万不能有傲慢之心,这种傲慢不过是不学无术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