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三 )


“六、其他纳税事项……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 , 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 , 自5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
(三)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 , 以实际经营月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 , 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7月纳税申报时 , 申报的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 , 销售货物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 , 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
(四)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 , 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 , 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 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 , 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6号)规定:“三、按照现行规定 ,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税优惠需要专门申请吗
不需要专门进行申请 。
3个体工商户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是否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体户可按照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 ,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