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通中考高中推荐生计划和推荐办法( 二 )


(十一)所有“推荐生”名单均由相关招生学校在6月1日前报基教处、市招办审核备案 。
(十二)“推荐生”填写《“推荐生”推荐表》时,应同时承诺将对应的热点普通高中填报在第一志愿 。
(十三)“推荐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在对应的热点普通高中小批次中A志愿必须填报被推荐学校志愿,否则取消推荐生资格 。凡达到被推荐学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推荐生即被投档参与录取 。
(十四)未被录取的“推荐生”按所报的普通高中和中高职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