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诗词分类目的 中国诗歌发展史( 四 )


文学的解说 。最值得重视的解说 。具体代表性的有四人,即刘勰的“比显兴隐”说,钟嵘的“文已尽意有余”说,宋人李仲蒙的“叙物索物触物”说 。近人徐复观的现代解说 。这里先简单介绍钟嵘、李仲蒙的说法,然后再回过来重点阐述刘勰的说法以及徐复观的观点 。
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故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有尽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 。宏斯三义,酌而用之 。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 。”在钟嵘看来,三者都是文学的方法 。因为运用赋比兴都要“干之以风力,润之者丹采”,最终目的都是要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 。”其中,对兴的又以“文有尽意有余”来解说,这就把“兴”的含蓄蕴藉的文学功能说得比较清楚 。这种看似“与训诂乖殊”(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解说,“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的解说 。恰恰揭示了“兴”的文学功能,是十分有意义的 。钟嵘对“兴”的这种解说影响很大,唐代以来的诗学实际上是沿着“文有尽而意有余”的旨意往前推进 。
宋人李仲蒙的解说也很有意义,他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 。”[5]李仲蒙分别从“叙物”、“索物”、“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 。在他看来,作为赋的“叙物”不仅仅是 “铺陈其事”,还必须与“言情”相结合,就是说作者要把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又要把客观的物象描写得真切生动 。这就比传统的解释进了一大步,更加符合创作中对于“赋”的 要求 。唐代许多诗人用“赋”,的确都表现了这样的特点,如杜甫的《北征》、《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三吏三别”,白居易的《长恨歌》与《琵琶行》,主要是用“赋”,却也十分尽情 。作为“比”的“索物”,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完全是一个运用比喻手法问题,作者还必须在比喻中表达作者真挚的感情 。唐代许多诗歌中的比喻,如李白《春思》:“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这里用“比”,却以情附物,而不象某些汉赋那样把各种比喻变成单纯词藻的堆砌 。作为“兴”的“触物”,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反过来又把情感浸透于所描写的物象中 。显然,李仲蒙对“赋、比、兴”的解说,最后都归结到一个“情”字上面,这就更符合文学的审美特征 。参考资料:网友回答
古代诗歌体裁分类从诗歌的形式可分为:
1、古体诗
包括古诗(唐以前的诗歌)、楚辞、乐府诗 。注意“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诗体裁的诗歌也属古体诗 。
古体诗不讲对仗,押韵较自由 。古体诗的发展轨迹:《诗经》→楚辞→汉赋→汉乐府→魏晋南北朝民歌→建安诗歌→陶诗等文人五言诗→唐代的古风、新乐府 。
2、近体诗
包括律诗和绝句 。
3、词
又称为诗余、长短句、曲子、曲子词、乐府等 。其特点:调有定格,句有定数,字有定声 。字数不同可分为长调(91字以上)、中调(59-90字)、小令(58字以内) 。
词有单调和双调之分,双调就是分两大段,两段的平仄、字数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单调只有一段 。词的一段叫一阙或一片,第一段叫前阙、上阙、上片,第二段叫后阙、下阙、下片 。
4、曲,又称为词余、乐府 。元曲包括散曲和杂剧 。散曲兴起于金,兴盛于元,体式与词相近 。特点:可以在字数定格外加衬字,较多使用口语 。
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数(套曲)两种 。套数是连贯成套的曲子,至少是两曲,多则几十曲 。每一套数都以第一首曲的曲牌作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须同一宫调 。它无宾白科介,只供清唱 。
中国古典诗词分类目的 中国诗歌发展史

扩展资料
古诗格律特征
古诗(古体诗)有固定的诗行,也会有固定的体式 。相对于近体诗,古诗的格律限制较少 。篇幅可长可短,押韵比较自由灵活,不必拘守对仗、声律,有四言、五言、七言、杂言等多种形式 。汉魏以后的古诗一般以五七言为基调,押韵、转韵有一定法式 。
所有古体诗都是按照诗句的字数分类 。四字一句的称四言古诗,简称四古;五字一句的称五言古诗,简称五古;七字一句的称七言古诗,简称七古 。四言诗,远在《诗经》时代就已被人们采用了 。但至唐代却逐渐衰微,写它的人很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