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与办法的区别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与办法的区别)
前几天上海新版人才引进《办法》公布的时候,并没有同步发布配套的《实施细则》 。
在新版的上海人才引进《办法》中,很多政策条文写得比较笼统 。新版《办法》刚发布时,局长就写了篇文章,给出了新版《办法》只是细节上的微调,与试行了十年的《试行办法》整体上差别不大的结论 。
这份姗姗来迟的新版上海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昨天终于出现在了上海人社局的官网上 。
最新版上海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出台,完全证明了局长之前的猜测是对的,政策与过去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与办法的区别



虽然新版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跟之前都试行办法没有太大的变动,但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细微的优化 。今天局长就给同学们仔细讲讲,这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微调,到底都调整了哪些内容 。
一、高新企业的人才引进资格并没有并取消,只是《办法》中没提,改为写在了《实施细则》里 。
这一点是之前被误传最多的内容,,很多没有仔细看过政策文件就言之凿凿的自媒体,宣称“高新企业人才引进资格被取消”,事实上这件事并没有发生 。
具体来看
旧版《试行办法》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
新版《实施细则》
六)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


新旧政策仅仅是文字描述上略有不同,新政策几乎就是把原来写在《试行办法》中的原话放到了新版的《实施细则》里而已,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 。
二、新版《实施细则》对于新版《办法》中写得非常模糊的“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的具体解释,与目前执行的科创人才引进政策没有任何区别 。
局长在上一篇解析新版人才引进《办法》的文章中就比对过,“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百思特网的5个通道与科创人才引进政策的5个通道完全对应 。
这次的新版《实施细则》中,基本上就是完全引用了科创人才引进政策的具体要求来解释什么是“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
大老板们最关心的3年100万个税的土豪落户通道的要求,也没有取消高管落户的待遇,跟之前没有任何变化,大老板们可以继续大胆的交个税 。
三、重点机构引进硕士学历和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技师证)人才,是实打实的政策放宽了 。
这两条可以说是本次新版人才引进中明确可以看到放宽了要求的条款 。
重点机构(也就是有落户名额指标的单位)引进硕士学历的人才,只需要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即可,之前的试行办法中是要求在该单位工作满两年 。
而对于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技师证)人才来说,新版政策是完全打开了一条新的通道,以往技师人才想要走人才引进落百思特网户,需要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的奖励 。
另外,以往重点机构引进人才的最低学历要求是本科,新版政策允许重点机构引进技师人才,而考取技师证的学历要求最低可以是高中或者中专 。
四、其他的一些政策细节微调
1、新版政策取消了“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要求,当然这条要求实际上也并没有严格执行过;
2、新版政策明确了“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要求,之前这个条件没有在政策文件中写明,只是属于潜规则,离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都需要特批;
3、新版政策中细化了“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的认定机构,实际执行上跟以前也没有太大区别;
4、新版政策中明确了各区可以自主决策审批引进特殊人才:“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指由本市各区、重点区域经决策程序审议、公示后自主审批引进的人员 。这一条实际上也一直都有,只是换了一种写法,李佳琪和杨超越走的就是这个区县特殊人才引进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