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入口)( 二 )


⑵每年除11月外每月1-10日(含10日)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 。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⑶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个人支付宝账户或邮政储蓄账户进行还款 。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
三.逾期还款
(一)逾期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如果在每年还本付息日(12月20日,贷款到期年份为9月20日)未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 。每年除11月份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还款 。
(二)还款流程
※每月11日起,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联系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应还金额 。逾期利息不收罚息,如借款学生有逾期本金,则将从其应付本金之日起计算罚息,逾期本金对应的罚息为当期正常利率的130% 。逾期还款时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欠付)本息和截至还款当月20日的罚息 。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当月15号之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从次月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
注意事项:
逾期还款即构成违约,将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
四.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 。经办银行将对违法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记载入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
(二)违约后果
※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
※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将违约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 。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五.系统使用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申请提前还款,查询贷款状态、还款计划和还款记录,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共同借款人信息变更和个人账户变更 。在使用该网站时请注意页面下方的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