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省级作家协会会员如何加入中国诗歌学会( 二 )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触犯国家法纪,或严重违背本会章程者,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可通报警告、暂停会籍、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会机构设置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
第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款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
第二款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行业系统等学会单位直接推举产生 。学会亦可邀请部分在诗词界有影响的人员,对诗词事业有较大贡献的诗人、企业家为特约代表 。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由常务理事会按照本会会员的数量、单位会员的会员数量,参照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衡量确定 。
第三款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理事会和有关罢免事宜;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事宜;第四款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由常务理事会议定,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筹备大会事宜;筹备工作告竣,交由大会主席团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
第十四条理事会
第一款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学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一年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或采取通讯方式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
第二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产生 。
第三款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
三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和荣誉理事;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
第一款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 。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
第二款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与理事会的决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三款(二)、(三)、(四)项的职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学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十至十五人,秘书长一人 。
第一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能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热爱诗词事业,愿为诗词事业无私奉献,有较高水平的诗词创作与理论修养;作风正派,人品好,有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领导才能;身体健康,能坚持学会正常工作;年龄在70岁以下,个别情况特殊、年龄超过70周岁者,需经过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第二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五年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连任者一般不超过两届 。
第三款会长为法定代表人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
第四款会长职权:
(一)主持常务理事会和学会日常工作;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文件 。第五款副会长按照分工,协助会长工作 。
第六款秘书长职权:秘书长为专职,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持学会机关开展日常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组织实施会长会议、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七款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驻会顾问组成,筹划、决议本会重大事宜 。
第八款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驻会副会长、驻会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学会机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组成,筹划、议决、开展日常工作 。
第九款
本会必要时设名誉会长、顾问、荣誉理事若干名 。名誉会长、顾问、荣誉理事由常务理事会聘请 。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进行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

【我是省级作家协会会员如何加入中国诗歌学会】

第十九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
第二十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
第二十一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核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