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行社协会的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旅游业的发展方针和旅行社行业的政策法规;
总结交流旅行社的工作经验,开展与旅行社行业相关的调研,为旅行社行业的发展提出积极并切实可行的建议;
向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会员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制订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督促会员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接待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行业的市场经营秩序;
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学习、研讨、交流和考察等活动;
加强与行业内外的有关组织、社团的联系、协调与合作;
开展与海外旅行社协会及相关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编印会刊和信息资料,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守法经营,无不良信誉的旅行社及与旅行社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单位和各地区性旅行社协会或其他同类协会,承认和拥护本会的章程,遵守协会章程,履行应尽义务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 。协会设立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 。协会现任会长盖志新,副会长有宫万春、尹幸福、关涛、宋超麒、李进茂、董少平、倪连生、徐鲁杨、范琦、余朝明,秘书长胡国友。
协会对会员实行年度注册公告制度 。每年年初会员单位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协会对符合会员条件的会员名单向社会公告。

【中国旅行社协会的主要职责】

中国旅行社协会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