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处理地铁乘客纠纷的正确姿势?( 二 )


在拖拽过程中 , 已经发生被拖拽者衣服脱落导致半裸的突发状况 , 保安此时应该停止强制拖拽 , 并制止周边乘客的围观和拍摄 。如此 , 一宗不文明的小事件也不致引爆舆论 。
就地铁营运方安保人员的职责范围及安全事件或治安事件的处置 , 笔者查询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2018年修订的这份地方性立法 , 在第46条、47条逐项列举了二十项“禁止”条款 , 其中也包括“禁止大声喧哗等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 。但对这些禁止行为如何处置 , 如何应对 , 该“条例”并未给出具体规定 。
作为常识 , 治安案件的有权处置机关是公安机关 。在非紧急状态下 , 遇乘客纠纷或肢体冲突 , 公共交通营运方的安保人员可先分开争议双方 , 并启动规范处置流程 , 或上升处理层级呼叫管理人员前来处理 , 或根据争议激烈程度 , 判断在有必要采取强制性措施时立即报警 。
在处置过程中 , 基于现场情况的多样和复杂 , 难免有肢体接触 , 甚至也可能出现有女当事人衣服脱落等突发状况 , 作为管理文明也好 , 城市文明也好 , 都应及时采取措施 , 控制事件影响 , 避免损失扩大 。
从小纠纷到大舆情 , 西安地铁营运方显然还没有充分做好文明管理、规范处置和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这也是西安纪委监委也要介入调查的原因 。
“行有不得 , 反求诸己” , 事件发生后 , 在拿着手电筒照向乘客之前 , 先照照自己的责任和管理漏洞 , 这才是规范管理和文明管理的应有之义 。
责任编辑:张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