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官网( 三 )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环节(含理论、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的运行管理 。负责各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落实、执行、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评价,编排学期课程表;
3.与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机构联系和沟通,协调组织和调配好全校师资、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计划落实;
4.组织、协调全校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和各类实习的答辩工作,负责年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汇编 。
5.负责全校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资料的开发、审核工作,组织好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
6.负责办理教师临时调、停课,节假日、全校重大活动的停课、补课安排,以及突发事故及教学事故的处理;
7.组织、协调与实施各级各类学生学科竞赛;
8.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存档保存工作;
9.负责新进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和培养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工作;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0.组织全校教师各级各类教学比(竞)赛、多媒体软件教学比赛等教学相关比(竞)赛活动;
11.负责全校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12.负责编印《教学工作简报》和编制《湖南城市学院学年校历》;
13.做好与教学运行管理有关资料、文件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14.负责学生考研的组织、管理和奖励;
15.负责全校教研室的设置和评估工作,协助学院搞好教研室建设;
16.负责校外专家来校教学相关学术交流的接待、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教授、博士等主题讲座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7.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提出教学运行相关检查、考核和评比(含日常教学运行检查、年度教学检查、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教师教学比(竞)赛等)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并与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18.教务处网站建设与管理 。教务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建设与开发;
19.负责制定年度实习经费、实验材料经费分配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执行 。协助制定全校实验室、实训室建设发展规划、设置和调整方案 。
2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四、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
2.负责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校内常态教学工作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
3.负责组织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发布等 。
4.负责开展各类教学专项检查工作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考试的巡考工作;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率评价;编撰发布《湖南城市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简报》 。
5.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开展经常性的教学督导工作;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管理,编印《湖南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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