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承诺书怎么写?( 八 )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 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 , 考生入场 , 不准佩戴手表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
四、考生入场后 , 对号入座 , 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 , 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 。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 , 责任由考生自负 。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 , 可举手询问;开考后 , 再行更换的 , 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 , 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 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 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 。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 , 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 , 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 , 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 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 , 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 , 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 , 考生要立即停笔 , 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 , 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 不准在考场逗留 。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 ,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 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 , 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属于考试违纪的 ,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 , 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