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卫的小诗( 四 )


和平区为进一步推动创卫工作深入开展 , 提高全区人民的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为目的 , 充分利用宣传资源 , 采取多种形式 , 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大范围、全方位、高密度的宣传方式 , 助推创卫工作向纵深开展 , 使宣传工作有重点、有新意、有高潮 , 营造全民参与、上下互动的浓厚氛围 , 形成“人人知晓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局面 。
其意义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 , 不过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城市居民们注意卫生 , 有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意义深远: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 是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 也是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客观要求 。
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 能更好地加强城市管理 , 优化人居环境 , 改善城市生态 , 治理城区污染 , 美化城市面貌 , 提升城市形象 ,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一: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 实现初级卫生保健 ,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 为民办实事 , 办好事 , 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培育社会文明卫生新风 ,  提高市民素质 ,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三;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 , 促进经济发展 , 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 。
因此 , 我们要以主人翁姿态 , 积极投身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之中 , 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把自己的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整洁优美、文明进步的现代化科技城 , 为子孙后代造福 。
1、热爱名城、热心创卫!2、环境卫生 , 从我做起!3、整洁家园 , 人人有责!4、摈弃陋习 , 崇尚文明!5、城市是我家 , 整洁靠大家!6、做城市主人 , 当创卫先锋!7、关爱城市家园 , 倡导品位人生!8、发扬传统美德 , 倡导时代精神!9、遵守社会公德 , 维护公共卫生!10、珍爱生活空间 , 热心创卫工作!11、倡导文明新风 , 共建美好家园!12、创建美好家园 , 从一点一滴做起!13、加快城市建设 , 共创美好明天!14、创建文明城市 , 建设美好家园!15、管住脏、乱、差 , 留下真、善、美!16、鲜花还需绿叶扶 , 城市更需市民护!17、广告牌匾安装好 , 以免意外生烦恼!18、创卫关联你我他 , 齐抓共管靠大家!19、手拉手 , 心连心 , 共建文明新漳州!20、草儿绿、花儿香 , 环境优美人健康!21、你我多一份自觉 , 城市多一份清洁!22、人民城市人民管 , 管好城市为人民!23、有了您的真心呵护 , 漳州才会更加美丽!2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营造清洁生活环境!25、创卫工作人人参与 , 美好环境家家受益!26、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 人人有责 , 人人受益!27、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 美化我们共同家园...
创卫工作的城市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 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 结合本市实际 , 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
第三条市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卫生、房产、园林等管理部门 ,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保障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 , 使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 , 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 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 , 促进其产业化发展 , 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