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四 )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二步---领取全国统一的纸质协议书
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 , 登录第三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 , 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
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 , 在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 , 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 。
2、签订就业协议书前 , 与用人单位协商以下几个问题:是否解决当地户口、接管档案 , 到单位工作后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的年限 , 是否缴纳"五险一金" , 试用期几个月 , 薪酬、违约金等问题 。
3、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内容都可以写到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或附加条款中 , 双方签字盖章 , 作为书面依据 。
4、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解决当地户口 , 则不必将就业协议书录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 , 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只作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 , 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使用 , 不作为学校派遣的依据 。毕业生可以选择档案户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
三、派遣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 , 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 , 报学校就业办公室备案 , 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编制就业方案 。山东省人事厅依据学校编制的就业方案编制派遣方案 , 发放《报到证》 。
(1)学校派遣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
(2)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 , 对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 , 按《报到证》的报到去向派遣毕业生 。
(3)截止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 , 对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未签约)的高校统招毕业生 , 派回生源所在地 , 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 帮助其继续落实工作单位 。
四、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 。
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