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缴纳

房地产业从取得建设用地到建设完成出售,这期间涉及税种很多,必须按时申报纳税才可以 。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缴纳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采取季度(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法缴纳 。但房地产企业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一直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两种观点的存在,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无所适从 。那么,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呢?
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其开发产品周期长,并且存在对未完工产品——房屋预先进行销售,收取预收款现象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毛利额顾名思义应当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余额,即还没有减去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因此,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时还必须考虑当期实际利润问题 。如果季度内有完工产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产生了实际利润额,而仅按照预计毛利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明显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包含季度利润额 。
二、房地产企业注册印花税是多少企业设立阶段,主要涉及的是资金账簿印花税 。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率表的规定,在作为应纳税凭证营业的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应当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缴纳】应纳税额=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账载金额×适用税率(万分之五)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5月3日发布的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
自2021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总结:
1、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按记载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中的金额万分之五缴税 。
2、注册资本是《公司法》上的法律概念,“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是会计上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