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人才补助政策,成都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二 )


(二)对于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 , 帮助获得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支持 , 经评审认定 , 单户企业原则上可获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单笔投资支持 , 多轮投资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
五、帮助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开拓市场 。
(一)帮助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研发生产的终端产品纳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 。对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并首次投放市场的终端产品 , 纳入政府相关采购目录并实行政府首购 。
(二)对于辖区无关联关系的企业全年采购区内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服务)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 , 首次申报企业按采购额的10%补贴 , 再次申报企业按采购额较上一年度增加部分的5%补贴 , 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三)高层次人才企业参加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的国际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各类商贸促进及展会活动的 , 按参展费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
六、强化对高层次人才的表彰激励 。
(一)设立“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奖” , 对于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2年以上且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入选了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成都人才计划”等项目的高层次人才 , 经评审认定 , 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
(二)设立“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成就奖” , 对于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 , 经评审认定 , 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
七、鼓励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 。
(一)对于具有一定技术实力或经济规模的企业 , 在海外设立的技术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 , 经评审认定后 , 可授予“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称号 , 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站费用补贴 。每年根据基地运营情况 , 按优秀、良好、合格等级 , 分别给予基地50万、30万、20万的运营补贴 。
(二)鼓励高校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基地创新资源汇聚站点 , 引进在海外学习或创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愿意到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 每年对于引才效果显著的设点高校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支持补贴 。
(三)对于进入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 可不受每年在高新区工作时间限制 , 经评审认定后 , 按条件享受高新区相关人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