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江人才补助政策,阳江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二 )


●大力倡导和积极推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 。对拥有科研学术成果、发明专利或掌握高新技术及紧缺专业知识的人才除正式调入外 , 鼓励通过项目合作、创办或租赁企业、参与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兼职、临时聘用、借用等方式引进人才智力;
●年缴税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建立了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 , 经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 可在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独设立户头 , 享有与国有企业同样的人事管理权限 。
落实吸引人才优惠政策
●建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 。市财政今年首次安排100万元 , 以后每年随着我市经济增长、引进人才数量增多逐年增加专项资金投入 。主要用于优秀人才培养和奖励、人才创业资助、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和重要人才投保等;
●凡市直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 并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 , 可享受安家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 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 , 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每人10万元;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出人才 , 获得省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 , 持有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创业型人才和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 每人5万元;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且有硕士学位的人才 , 每人3万元 。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 , 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 从优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 。鼓励企业实行专利、发明、技术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 , 提高工资待遇 , 切实做到一流人才 , 一流业绩 , 一流报酬;
●属于引进的前四类人才者 , 其配偶的工作 , 采取个人求职和组织协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对落实单位确有困难的 , 市人事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对自谋职业的 , 人事关系挂靠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免人事代理费 。随其迁入我市的子女入托、入读中小学 , 凭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 由市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在本市范围内的优质学校就读 , 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留学人才在本市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 , 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有关部门要主动为其提供工商注册、税收等政策咨询 , 以及信息、市场和技术等方面服务;
●特殊人才给予特殊津贴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紧缺的特殊人才 , 需给予特殊津贴的 , 由用人单位报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后 , 在现行的工资体制的基础上 , 由市财政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给予每月500-1000元的特殊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