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人才补助政策,柳州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四 )


(十四)大力支持“二站一室一基地”建设 。大力支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 。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对新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新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经费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 。
(十五)设立龙城人才周 。将每年4月的第二周设立为“龙城人才周” 。在人才周期间,组织开展“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活动,组织发布柳州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开展人才招聘“双向交流”“优秀人才推介”“双百人才服务柳州”等系列活动 。积极宣扬优秀人才典型事迹,讲好柳州人才故事,大力营造重才尊才的社会氛围 。
五、优化服务体系,激发人才活力
(十六)健全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制度 。在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权属企业中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国有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经费视同利润处理,新招录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薪酬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在工资总额中进行单列 。在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实行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不列入、不占用单位绩效工资指标 。建立科技人员股权期权激励机制,对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可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完成人及其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中进行单列,不纳入次年工资总额基数 。健全柳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用于科技人员、研发团队及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的现金和股权奖励的比例可达70%以上 。
(十七)建立灵活的编制和岗位管理制度 。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编制管理,在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情况下,凡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且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编专用、周转使用 。对公办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简化用编计划报批和进编手续办理程序,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备案制 。
事业单位可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纳入本级重大人才项目的,不受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限制 。
(十八)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对我市引进的符合本措施A—H类的人才,本人及其子女户籍未转入我市的,其子女申报就读或从外地转入我市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段学校,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参照我市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但不享受学区生待遇;其子女申请从外地转入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按照自治区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事项按《柳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措施》执行 。为高层次人才配偶妥善协调就业问题 。推进高层次人才医疗优诊服务,完善人才就医绿色通道 。建立各类人才优先落户制度,进一步简化人才户籍、档案、社保关系转移程序,为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建设全市人才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实现“互联网+人才”服务 。按各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要求、紧缺程度、薪酬范围以及行业单位等信息,编制各类紧缺人才目录;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发展需求,编制享受本措施的事业单位目录 。做好我市各类紧缺人才产业分布、数量供需、专业构成等情况的研究和预测,为精准引才聚才提供决策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