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的应急预案格式怎么样?( 六 )


4.3 预防与预警
4.3.1 市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加强水雨情监测 , 依托电信、移动、联通、农民信箱等信息平台及时向市有关单位、镇(街道)、社区(村、居)、预警责任人及水库、山塘、海塘、涵闸管理责任人发出预警 。
4.3.2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各镇(街道)和社区、村 , 企事业单位、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 , 落实预警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专业监测与群防群测相结合的预警责任体系 , 落实观测措施 , 汛期坚持每天巡查 。降雨期间 , 加强观测巡查 , 一旦发现危险征兆 , 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 , 采取临时应急排险措施 , 告知群众转移 。并及时报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
4.3.3 海洋与渔业、交通(港航)、海事等相关部门和各沿海镇(街道)要就渔船避风工作综合分析渔船的动力、吨位、停泊位置、港口情况等因素 , 结合台风的风力和风向 , 确定渔船和渔民梯度科学转移的具体标准 , 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渔船和渔民避风转移方案 。加强外来避风船只的安全管理 , 落实离船人员的安置点 。编制避风港建设规划 , 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 , 完善船舶系泊设施 , 做好日常维护 , 增强防御风暴潮的能力 。对已建避风港的防风能力进行评估 , 根据评估结果 , 确定安全容量 ,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及时收集各种避风船只的通讯资料 , 登记造册 , 根据台风等级动态通过通讯群发、渔政广播等及时向船员发送防台信息 。根据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船上人员撤离命令 。
4.3.4 卫生部门组织落实相应数量的救护队 , 配备好各种医疗设备、药品 , 明确联系人 , 尽早到达指定地点 , 设立临时救护点 , 一旦有人员受伤能及时开展救助和治疗 , 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
4.3.5 各镇(街道)明确危房、工棚、低洼地、养殖场、海塘外非标准海塘内、危险工地等八类人员的转移人数、转移路线、联系责任人、安置地点 , 并根据房屋普查成果 , 在建设、国土、建工、民政、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 , 在各社区(村、居)选定适量相对安全的房屋作为群众集中避险点 , 建立档案 , 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并加强落实工作 , 确保避灾对象的安全 。要结合当前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 , 建造高标准、高质量避灾人员集中安置房 。4.4 防台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