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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和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作为可毕业证明;
(5)《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正反双面打印,表见附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应届毕业生体检由所在学校指定医院;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8)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 。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时应依序装放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注姓名、报名序号、所报申报学科、电话 。
五、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由相关认定机构进行认定,发证时间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由相关认定机构委托所在学校统一发放 。
六、工作流程
1.学生到指定网址,按文件要求自行网上报名 。
2.按文件要求组织现场审核材料
3.到教务处二教302室领到体检表(贴相片并盖章后到指定医院体检)
4.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6月26-27,二教310室) 。
5.学校上报合格材料 。
6.等上级通知领取证书并贴上照片 。
7.到指定部门盖章 。
8.下发证书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