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新旧所得税政策的比较与分析( 二 )


3. 计税依据不同
前者计税依据采用出售或清算所得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孰高法 , 即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 , 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 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 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 , 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后者计税依据是根据有关凭证等确定的 , 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不含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
4. 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的所得税处理不同
前者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 倘若计提了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了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也不得税前扣除 。
后者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 , 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 , 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