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20年7月1( 二 )


二是收监执行主体不同 。《实施办法》第27条规定:对于撤缓撤假的对象,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矫正法》第48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移送 。
三是新增到场处置 。《矫正法》第31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正在实施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违反禁止令等违法行为的,制止无效的,通知公安机关到场处置 。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20年7月1


八、取消“两个八”
《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间分别不少于八小时;《矫正法》不再对“两个八小时”任务作出规定,且取消了“社区服务”,新增“公益活动” 。
九、从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
根据本市相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决定实施电子监管且初次使用电子监管的期限不少于3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规定:由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矫正工作的负责人批准使用电子定位装置,且每次使用不超过3个月 。
十、调整了部分工作时限
《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在判决、裁定、决定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矫正法》第20条规定: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自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社区矫正机构,并在十日内送达法律文书 。
十一、社区矫正对象权益保障
一是放宽外出请假标准 。《矫正法》第27条规定: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
二是监督管理措施合理、必要 。《矫正法》第34条规定:社区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应当避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
三是对收监提出申辩 。《矫正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拟撤销缓刑、假释的,应当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辩及其委托的律师的意见 。

来源:天心司法微信公众号
原题为:《你了解社区百思特网矫正吗?7月1日起,将有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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