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拆迁补偿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三 )


该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算过程如下:
不含利息开发成本=5530+6400-400=1153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1530×130%+14770×5.5%=15801.35(万元);
增值额=14770+5530-15801.35=4498.65(万元);
增值率=4498.65 ÷15801.35=28.47%,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率为0;
应缴土地增值税=4498.65 ×30%-0=1349.5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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