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送礼不问税 企业送礼暗藏税务风险( 二 )


【只送礼不问税 企业送礼暗藏税务风险】说起送礼,福州一金融服务企业的老板刘先生则显得有些无奈 。他告诉采访人员,在他们这个行当,节庆时送礼就是“潜规则” 。通常情况下,实力较为雄厚的企业都设有专门的“送礼基金”,而对于刘先生刚创办的小企业来说,送礼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在公司刚起步时,他甚至有过借债送礼的经历 。“现在竞争那么激励,有时几家公司在争取同一业务时,谁送的礼重,谁就有可能获得这单生意 。当送礼已经蔚然成风时,你不送,就注定你和生意伙伴或者客户的交情会慢慢变淡 。”刘先生说 。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 。企业对礼品支出的巨大需求催热了礼品经济市场,礼品的创意、生产、经销、投递等各个环节都有专门的公司在运作 。截至去年上半年,福建共有私营企业近22万户,以每户企业每年送礼平均支出5万元计算,福建私营企业一年的送礼支出就达到110亿元 。放之全国来看,中国现有私营企业约500万户,一年送礼支出就达到2500亿元 。如果再加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送礼支出,这个数字还会更加惊人 。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章旺表示,为疏通关系,为表示感谢,为激励人才,为联络感情,等等,企业送礼的初衷举不胜举,可以说企业的送礼活动俨然已发展成了一个成熟的经济链条 。从送礼者的有所求,到收礼人的坦然,再加上中间的各个环节,送礼经济每年都上一个台阶 。
只送礼不问税 企业送礼暗藏税务风险
不管送礼行为是企业的主动意愿还是被动适应,根据规定,企业的送礼支出都应该规范做账并依法纳税 。但税务部门在检查企业纳税情况时发现,多数企业在礼品支出方面账目不规范,逃避缴纳税款的现象非常普遍 。
税务专家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的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
对此,部分企业负责人很不理解,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应尽的义务,与企业有何关系 。“其实这也是个误区 。”泉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我国纳税申报主体有两类 。一是纳税人,企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而成为纳税申报的当然主体;二是扣缴义务人,由于负有代扣代缴义务,而被法律规定为申报主体 。因此,无论是纳税人,还是扣缴义务人,都必须依照税法如实办理申报和纳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