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广告语如何写?( 五 )


随着我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 面对各种问题的同时我们更多的会考虑如何去如何防范这些 , 进而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利益 。但如何更加规范这些防范措施 , 如合使得这些措施得到法律的认同 , 这就是我们法律学科以外的公众所要面临的难题 。婚姻、感情始终伴随我们人生不离不弃 , 但当这一切需要我们以保证书的形式得以维系 , 您会怎么考虑呢?如何让婚姻中的保证更加保险 , 这就是我们今天的命题 。
今年32岁的李茹 , 丈夫赵阳原先是某企业的一名普通职工 , 2006年 , 单位效益不景气 , 李茹的丈夫辞了工作 , 和朋友合伙做起了生意 , 几年下来 , 丈夫的腰包鼓了起来 , 人也变了样 。前段时间 , 李茹发现丈夫与一名女子交往频繁 , 经过询问 , 丈夫总是推说是生意上的朋友 。直到有一天 , 李茹撞见了丈夫与那名女子在一起 , 丈夫这才承认自己与那名女子搞“婚外情” 。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出轨伤害了李茹 , 丈夫恳求妻子能够原谅自己 , 同时为了表示自己不再与该女子来往的决心 , 丈夫还主动提出写“保证书” , 内容是“我做了对不起妻子的事情 , 我非常后悔 , 决心要痛改前非 。我以后绝不再做对不起妻子的事 , 决不再打骂妻子 , 听妻子的话 , 否则 , 放弃所有的共同财产 。。”然而 , 丈夫的保证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 , 李茹再次发现丈夫与第三者继续来往后 , 终于下定决心 , 和丈夫离婚 。于是 , 李茹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丈夫净身出户 。
这上学时期 , 学生给老师写保证书是会得到老师的认可 , 可在婚姻中的保证书能得到法律的认同吗?这样的保证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双方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评析:
近年来 , 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 ,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常常使用各种法律形式的手段试图“保障”婚姻生活的稳定 , 从我们婚姻即将开始的“婚前公证”、到婚姻当中的“财产协议”和“保证书”等就说明了这点 。在婚姻当中类似的保证书 , 针对我们律师而言他就是一种协议 , 区别于其他协议之处在他更多规范的是人们的情感与行为 。主要表现在保证“不赌博、不酗酒、不搞家庭暴力、忠诚”等几个方面 , 以及针对违反后的一些惩罚性条款 , 他又包括子女的抚养 , 财产的分配 , 乃至于财产的全部放弃 。这诸多问题从法律的层面来理解无外乎就是夫妻之间的忠实协议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 。这一原则始终贯穿在婚姻的存续期间 。而家庭暴力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不仅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客观要件 , 更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 , 无过错方有权藉此提出损害赔偿 。由此可见 , 保证书的条款内容完全在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内 , 换句话说就是此种协议他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那么既然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 且是在双方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平等地位下自愿签订的 , 协议的内容也未损害他人利益 , 因而当然有效 , 应该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