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广告语如何写?( 六 )


主持人:根据您的分析我们得出 , 李茹于丈夫之间的保证书是合法有效的 , 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李茹的诉求法院是支持的?
嘉宾:我们很多的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 , 但至于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 是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 那就要依据协议的具体内来识别 。赵阳写给李茹的保证书以法律的角度审查 , 他并不具可执行性 , 一旦产生争议 , 法院很难依该份协议的约定支持李茹的请求 , 主要原因在于 , 该协议给付财产生效的条件太过于模糊 , 不够准确、具体 。比如 , “对不起妻子的事情”包括哪些?他是不是也包括不给下了班的妻子做饭?这月的工资没有如实上缴?对于这些宽泛、模糊的条款 , 我们是无法识别的 , 因此法官也很难判断 。还有一点就是这样的保证书很大程度上存在执行难度在真正的诉讼活动中 , 这些保证书的效力十分脆弱 , 多数是不被法庭采纳的 。比如 , 保证有过错后就如何如何 , 但从保证书上是无法真正证明犯有任何过错的 。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取得的证据才能够证明一方确实犯有过错 。再有 , 在保证书中常常有“如犯错就放弃所有财产”等惩罚性
条款 , 这明显不符合我们的法律原则 。因为财产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 即使一方犯有过错 , 法庭也会按照现行的民事法律原则 , 在判决上对无过错方进行倾斜性的财产分割来实现对过错方的惩罚 。因为每个人都有财产权和正常生活的权利 , 完全剥夺过错方一切权利的行为 , 不但违反了民事法律原则 , 还侵犯了其财产权 。
主持人:就此案例当中的保证书 , 如果给您一个修改的机会 , 您会怎么修改呢?
嘉宾:在严谨的合同 , 他也有考虑不到之处 , 在此只能说给大家加一个建议 。不论什么保证书 , 不论保证的是什么 , 有个前提就是一定对方是过错方 , 因此保证书的首要就是必须使对方以书面形式承认自己的具体过错内容 , 只有这样即使协议其他条款均为无效 , 那么至少可以认定对方是过错方 , 无过错一方可以藉此一点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 。谈到这里我认为一份合法有效 , 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保证书应当涵盖有以下几点:由于我有婚外情 , 并且脾气粗暴 , 在与妻子结婚后多次对她无故打骂 , 并对她的父亲有辱骂的行为 , 导致现在夫妻感情出现裂隙 。现经冷静思考 ,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错误 。现保证以后遵循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