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企业拿工资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 )


二、汇算清缴阶段
(一)自然人甲是否要汇算清缴
1、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 , 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 , 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
2、案例分析
自然人A已经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 , 符合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 的条件 , 如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 需要汇算清缴 , 没有超过则不需要汇算清缴 。
(二)在哪里汇算清缴 , A的户籍所在地还是甲公司或乙公司的注册地?
1、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2号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 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 , 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 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2、案例分析
自然人A可以自己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App(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汇算清缴个税申报 , 也可以委托甲公司、乙公司或者其他服务机构或者个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主管税务机关 , 自然人A 可以选择上海税务局或者北京税务局 , 并办理相关的退、补税手续 。
【在两个企业拿工资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在两个企业拿工资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很多劳动者觉得个税只能申报一次 , 于是就选择其中一家企业申报个税 , 另一家企业获得的工资就不申报个税 , 其实这种做法并不正确 , 拿两份工资就应该要按照两份的标准来申报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