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甲方欲将其投资经营的(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整体向乙方转让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 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等事宜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 , 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股权等转让协议 , 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
一、转让内容
1、公司原是由甲方单独出资设立的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经营范围: 。公司的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详见附件 。
2、甲方把有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权力机构、工商执照以及章程等相关文件、材料、证件等全部变更、移交给乙方名下 , 乙方在受让以上公司股权和资产等后依法享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在转让手续办完后 , 乙方享有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 。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方自愿将对公司的全部出资等整体股权转让给乙方 , 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等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 , 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整体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该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在该公司所有的股权及公司的固定资产、美团、付费推广手机号码、学员资料 , 公司硬件设施等 。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付款的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
(2)甲方办理完毕公司股权变更转让手续 , 将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相应受让人之日(以工商局档案或新的营业执照为准)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余款万元 。
以上转让价款由乙方汇款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三、资产交接明细和范围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 , 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 。交割过程中 , 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
2、交割工作完成后 , 甲乙双方应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 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 , 甲方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应及时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 否则应对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予以赔偿 。
3、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签署、提供相关变更登记所需的手续 , 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 本次公司变更登记所需全部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