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协议书( 四 )


2、如转让方违约(在本协议签定后受让方正常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转让方擅自解除本协议) , 则需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并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 。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已付款、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 。
3、如受让方违约 , 转让方必须返还受让方的已付款 , 而后受让方需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并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 。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 。
第四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 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 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 , 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书签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 。
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改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 并经各方友好协商 , 在达成协议时 , 由双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 改动部分应是本协议的整体部分并与协议正文同样有效 。
3.本协议书以中文制作 , 一式二份 ,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公司(公章) 乙方公司(公章)
年月日

公司转让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转让店面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 , 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 。故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 , 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 , 双方签订本协议 。
1.经甲、乙双方约定 , 合同签订之日前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 , 经协商无效时 , 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 , 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 , 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