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协议书( 十 )


1、乙方变更法人及各项变更手续(转让协议书签字后) 。
2、变更法人之日前 , 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 , 转让前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问题 , 由甲方处理 。
3、变更法人之日后 , 公司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 在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问题 , 由乙方负责 。
4、甲方在中行北城支行开的基本帐户 , 由甲方一方 , 作为回款专项用 , 并且保留到应收款和应付款帐目全清日止 , 乙方不能擅自使用其帐号 。
5、甲方应收的货款 , 已开具发票的和未开具发票的
还有正在运行中的`业务合计: , 由乙方帮助甲方在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 , 协助甲方每月到银行打一张银行对帐单 。款回到帐户上 , 乙方不能使用 , 并且第一时间付给甲方 。其它单位的应收款回到帐户上 , 乙方也不能使用并且也第一时间付给甲方 。
6、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 双方互相遵守 , 不能违约 , 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
7、本协议未尽事宜 , 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本协议一式二份 , 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 签字后生效 。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 , 于年月 日在 订立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 经友好协商 ,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元出资额 ,  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 , 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实出资 , 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 , 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 , 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 , 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则 , 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 由甲方承担 。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 , 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 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
3、乙方承认广东有限公司章程 , 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 , 乙方、即成为 公司的股东 , 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