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协议书(12)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 , 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 , 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 , 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 , 双方必须自觉履行 , 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 , 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 每逾期一天 , 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 , 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 , 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 , 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 , 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 , 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 , 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 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 , 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 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 , 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 , 由 承担 。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如协商不成 , 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 , 且只能选择一项 , 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 , 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 , 其余报有关部门 。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