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房屋施工合同( 四 )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
五、付款方式
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 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无税票) 。
六、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拆除房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旬阳县城关第二小学院内一栋教学楼进行拆除 。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项目:
1、 拆房工程范围:
2、 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
二、 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 80.00(捌拾) 元/平方米,合计总人民币4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
付款方式:
由乙方先行垫资,一年内付清 。
三、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拆除工期自拆迁时间确定后,7日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
2、 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
四、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原房屋基础底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
2、 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
4、 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 。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 。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
5、 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 。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
6、 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