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诗词歌赋关于萝卜的( 四 )


从构图上看,它并不强调突出主题,只注重适应服装的整体感的要求 。
从形式上看,分为盛装和便装 。
盛装,为节日礼宾和婚嫁时穿着的服装,繁复华丽,集中体现苗族服饰的艺术水平 。
便装,样式比盛装样式素静、简洁编辑本段饮食习惯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 。
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 。
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
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 。
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
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 。
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 。
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 。
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 。
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 。
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 。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兑、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 。
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 。
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 。
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捣鱼、酸汤鱼等,用料少,费工少,供日常穿着之用 。
除盛装与便装之分外,苗族服饰还有年龄和地区差别 。
苗族的民风民俗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 。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政府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汉人服装 。
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 。
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 。
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 。
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 。
衣扣一般为七颗 。
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 。
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 。
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
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 。
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 。
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 。
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 。
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 。
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 。
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 。
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 。
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 。
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 。
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 。
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 。
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 。
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 。
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