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商铺房屋租赁合同( 三 )


六、交房和开业约定:
该商业广场暂定开业时间为2018年5月1日,交铺时间为2018年3月份(最终以甲方下达交房通知为准);乙方收到房屋后须立即进场装修,并与超市及商业广场同步开业;如乙方拖延时间,未按规定的开业时间同步开业,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房屋,并没收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 。
七、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甲方根据本合同收款应向乙方出具合法收据 。乙方全面履行完本合同后,甲方一周内无息如数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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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 房屋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因乙方经营需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药监、卫生、环保、城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前置审批,办妥完整、合法的经营手续,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违法、违规或其他因乙方因素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
九、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现有结构 。乙方如因经营需要,需进行装修,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确认,并严格按确认方案装修 。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房屋上的任何添加物(除可拆除部分且不损害房屋的贵重外挂设备外)均归属甲方所有 。
十、租赁期间的水电、卫生、环保、房屋修缮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 。
十一、乙方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的大功率电器,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乙方要按时交纳水、电费 。乙方不得擅自接用水电线路或偷漏水电,如有违反,除应补交总水、电表的差额度数的费用外,乙方应付给甲方 1000 元作为违约金 。如由于乙方私接乱拉水电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十二、租赁期满,乙方如继续承租,需在租赁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在期满日前(包括期满日)搬迁和腾空租赁房屋,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留在租赁房屋内的任何物品,甲方可随时占用,乙方应保证交回给甲方的房屋没有损坏 。十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为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
四、合同终止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若乙方收甲方到通知后10日内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