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二 )


第五条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租赁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
(4)_________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 。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并给经纪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4)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于居间人 。
4、_________ 。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天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履行不能的 。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居间人在促成甲乙双方当事人房屋租赁业务时,应告知甲乙双方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