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门面房屋租赁合同( 五 )


2、租赁期满 , 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 ,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百分之1/日支付违约金 ,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 , 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
3、如系甲方单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的 , 除退回交纳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外 , 还应赔偿同等金额的赔偿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 , 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 , 服务单位提供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要保存好 。
2、甲 , 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 , 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 , 方可办理手续 。若甲方违约 , 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 , 还需支付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 反之 , 若乙方违约 , 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
3、本合同未尽事宜 , 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 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 , 壹式两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出租方(甲方):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水度数: 电度数: 煤气度数:
【闹市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付:其他附属物件表(双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