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范文有没有?( 七 )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 。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