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六 )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6日---20xx年11月16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531650元,即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含税金) 。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5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
第五条 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工程地点: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 年8月20日开工,_____年10月10日竣工 。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