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销售合同( 三 )


3、甲方交付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甲方负责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托运站,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品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
4、凡属乙方承担的运输,运输费、保险费若由甲方事先垫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
5、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随行送货单有异,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证,逾期不通知的
则视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单货物数量和金额 。
五、退换货
1、对每次上货产品,从上货之日起,两个月之内100%调换,两个月之后的不予调换,统一到年末按累计回款金额的10%调换(年末调换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
2、特价品、折扣品、赠品均为乙方买断性产品,不退不换 。
3、退换货商品必须不污、不损和包装完整且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新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工作 。新品上市,乙方不得在30天内退给甲方 。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独家销售证书,维护乙方经销区域内的权益,提供乙方运作市场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配套广告宣传资料 。
2、甲方不得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再授权第三方进行产品销售 。
3、甲方有义务派出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区域媒体的选择与谈判,有义务协助乙方广告发布中的各项事务处理 。
七、乙方责任
1、在销售区域内,乙方负责维护品牌的价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统一 。
2、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种产品当前库存量及销售情况 。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终端市场的销售及宣传活动,并向甲方定期提供本区域市场需求,价格、信息、竞争产品的各种活动以及市场评估,用户信息反馈等,以便双方协作,共同研究市场策略 。
【服装销售合同】4、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以及降价扰乱市场等行为,
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
扣减所交纳的部分保证金;如乙方有仿造、伪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将停止发货,并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
八、销售任务及奖励政策
1、在合同期内乙方需完成甲方产品销售任务(即回款)额 万元人民币 。
2、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奖励政策如下:
①、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90%以上(含90%),甲方则给予乙方完成部分的2%奖励;
②、乙方完成销售任务的100%以上(含100%),甲方则给予乙方完成部分的3%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