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型(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四 )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 , 如造成损失 , 应照价赔偿 。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 , 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 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
9.6、未经甲方同意 , 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 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
9.7、因一方原因 , 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 应通知对方 , 办理合同终止协议 , 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 , 双方发生争议时 ,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 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消费者委员会进行调解 。
10.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 , 双方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 保修期限为一年 。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____份 , 甲方执____份 , 乙方执____份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一份 , 均具同等效力 。
12.3、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深圳市小型(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 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