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买卖合同书( 七 )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六个月,标的物到买受人使用地之日起计算 。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发送,按随机配件清单点收 。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出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正常磨损而产生的损耗及易损件的损耗责任 。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买受人接收签字(盖章)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所有 。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按执行 。A、买受人使用地,B、买受人到出卖人工厂提货 。
第九条 运输费用负担:按执行 。
A、出卖人代办标的物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运输费用(大写) ( )由买受人承担,其费用不在整机报价之内,由出卖人代垫,向买受人收醛
B、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出厂的吊装及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费用,买受人承担工地卸货费用 。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出卖人出厂标准验收,地点:买受人使用地,期限为壹周 。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出卖人负责标的物的安装与调试 。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解除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全责 。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书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 商品名称: 电梯 。
1.2 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 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 合同总价:共 部电梯,总价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 。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
2、商品规格:
2.1 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