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宝被警方扣押后丢失,洛阳男子追偿31年未果( 四 )


关于虎画和玉镯的价值 , 孙跃成提供的证据有:原洛阳市文物专家胡君周曾鉴定过虎画的证言;个体户潘站伟证实孙持有玉镯上镶嵌的黄金重量达150多克 。
2007年6月26日 , 洛铁公安在再审申请书中 , 提交了一份自称“足以改变原判的”新证据——洛阳文物商店关于虎画的价值证明 。
这份落款时间为1990年3月30日、落款单位为洛阳市文物商店的证明显示:洛阳铁路公安局东车站派出所送来的玉镯、书法三幅 , 经我站鉴定 , 均系后仿品 。……破损严重的虎画一幅 , 均系无保存价值的一般作品 。不过 , 重审法院并未认可这份证据的有效性 。
张铁雁表示 , 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请求人关于虎画价值的证据都不够充分 , 双方均未经过司法机关指定的合法鉴定机构对虎画的价值进行鉴定 。在国家赔偿案件中 , 关于被扣押财产价值认定的证据 , 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提供 。本案当中 , 虎画一直由洛铁公安扣押 , 他们应当提供证明虎画价值的证据 。“即便涉案的财产没有价值 , 洛铁公安也应当返还 。”
法院认为 , 关于“丢失”虎画和玉镯的价值 , 应参照同期相关文物的拍卖价定价 。2016年瀍河区法院判决显示 , 最后一次关于虎画的定价为150万元 , 玉镯为22万元 。
传家宝被警方扣押后丢失,洛阳男子追偿31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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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瀍河区法院判决显示 , 最后一次关于虎画的定价为150万元 , 玉镯为22万元 。判决书截图
31年追偿未果 , 已申请国家赔偿
二审判决后 , 经洛铁公安申请 , 洛阳中院做出(2007)洛行再字第12号裁定书 , 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 , 发回瀍河区法院重审 。
重审过程中 , 关于虎画的归属问题又发生了数次民事诉讼 , 包括虎画原所有人孙德宏儿子孙校中在内的八名孙德宏亲属 , 向当地法院提起虎画的确权诉讼 。
彼时 , 孙德宏已经去世 , 且未留有遗嘱 。2014年 , 洛阳中院做出虎画确权终审判决 , 孙校中等八人要求确认虎画所有权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 其合法权益可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救济 。
传家宝被警方扣押后丢失,洛阳男子追偿31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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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宏生前出具的证明 , 其已将虎画赠给孙跃成 。受访者供图
八人诉请虎画权益 , 也与洛铁公安存在关联 。案件材料显示 , 2007年8月18日 , 有孙校中签字和手印的一份证明记录:2007年8月初 , 洛铁公安来了四个人找他了解虎画一事 , 并送了一箱奶、一条烟 , 还请他到酒店吃饭 。期间 , 一个苏姓警官问他虎画上有无唐寅的印章 , 如果他说有 , 国家赔偿就给孙跃成 , 如果说没有 , 赔偿就给他 。孙校中承认 , 因为缺钱 , 他说了假话 , 违心承认虎画上没有题字和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