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购买合同( 三 )


【江苏省农作物种子购买合同】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