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危险品运输合同

危险品运输合同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 地址:江苏淮安盐化工区李湾路18号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0517-87618333电话: 传真:0517-87611368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废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1、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1、货物起运地:
地址:
2、货物到达地点:洪泽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淮安盐化工区李湾路18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
2、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
2、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 元/趟次计算,重量按照甲方装货重量承运(以不超载为限) 。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 。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